新北市114學年度『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初階教學知能研習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9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1637824號函辦理。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9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1637824號說明二,本案參與研習教師、工作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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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9:00-16:00(8:40報到)。
- 地點: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能強館(民安路261號)。
- 研習對象:對表演藝術教學極有興趣之非專長教師30名。
- 報名方式:114年11月3日上午8時至11月25日下午4時止,逕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參加。
- 研習時數:參加研習之教師需全程參與,核給6個小時研習時數,以利日後憑初階研習時數證明(請自校務行政系統下載)即可參與下學期辦理的進階研習。
- 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午餐自理。
- 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教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國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分機55,Email:meichang0214@gmail.com。
- 檢附「114年度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教師初階教學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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