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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轉出轉入手續說明。(含寒暑假期間)

寒暑假期間,請於工作日上午08:30~11:30辦理。
1.轉出攜帶文件::
A.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搬遷)
B.監護人身分證件備查。
2.轉入攜帶文件:
A.本校學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已遷入本校學區)
B.原來就讀學校轉出(轉學)證明書。
C.監護人身分證件備查。
3.下個學年度欲就讀本校一年級新生,請於入學當年二月底前將戶籍遷入本校學區。
4.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02)2262-6782轉202、205

※申請轉學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需以辦妥遷徙之戶籍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轉出,並於三日內向轉入學校申請辦理轉入。

※若家長或監護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請填寫此委託書,並檢附委託人身分証件影本,方可委託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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